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资料图】
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
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慎
分析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合理、可行,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
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肖 建 华、商小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 建 华:
商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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