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
开赛时间:2023年10月15日
开赛地点:漕湖湿地公园
【资料图】
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竞速
(二)女子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竞速
(三)公开组22人龙舟300米直道竞速
报名相关
(一)报名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手机:13914966807
固话:0512—66966305
(二)截止时间:
报名于2023年8月25日截止。
(名额有限,报满截止。)
(三)报名费:
此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参赛队及运动员资格
(一)12人龙舟男子、女子组以及22人龙舟公开组
参赛队以团体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对象为苏州市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参加运动员不限身份和国籍。
(二)12人龙舟长三角邀请组
1.参赛队仅限长三角地区企、事业、机关单位(不包含学生队伍),必须是由其所在单位在长三角地区城市、直辖市缴纳社保,并与本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参赛单位报名参赛及时提供队员身份信息认证。
2.参赛运动员如有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需由其所在单位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才可报名参赛。
3.对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搞不正之风者,将取消该运动队的比赛资格、比赛成绩;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各参赛队领队根据组委会给予的报名方式,通过联系报名负责人进行报名登记和信息提交。
(四)各代表队所报运动员必须熟练游泳达200米以上,身体健康。如有高血压、风湿病、心脑血管疾病、患过心肌炎等疾病者、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孕妇、赛前疲劳者、过度饮酒者等)不能报名参赛。各队领队对其参赛队员的游泳技能和健康状况负完全责任。如因上述因素发生意外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赛队人数规定:
1.12人龙舟(男子组、女子组、长三角邀请组)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10名,替补队员3名共计16名。替补队员3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替换运动员,逾期不得替换。组委会提供舵手,参赛队也可自带舵手。
2.22人龙舟(公开组)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20名,替补队员3名共计26名。替补队员3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替换运动员,逾期不得替换。组委会提供舵手,参赛队也可自带舵手。
3.12人龙舟女子组参赛艇上鼓手和10名划桨手为女运动员,12人龙舟男子组参赛艇上10名桨手为男运动员,鼓手、舵手不限性别;22人公开组性别不限,国籍不限。
4.12人龙舟每个团体允许报2个队,即1队和2队。
5.为了让每支队伍以最佳竞技状态参与比赛,22人龙舟、12人龙舟比赛不可重复报名参加。
安全要求及责任
(一)所有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方能参加训练及比赛。如有运动员提出不需要穿救生衣,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同意(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单位盖章方可),并提出组委会免责,风险自行承担。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同时与主办方签定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培训和比赛。
(三)参赛队必须遵守大会赛事规章制度,比赛中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行为,大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赛事规程,依法依规处理。
(四)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申报信息不隐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测量体温。对不实申报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设置8条航道,船号即为航道号。
(三)比赛必须使用由大会提供的龙舟、舵、桨、鼓。
(四)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服装(含救生衣)统一。
(五)从安全角度出发,本次比赛规定划手在比赛中只能采用坐姿划桨,不得采用其他办法。
参赛龙舟队要求规定
(一)为确保赛事安全,各参赛队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赛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参赛队2023年10月14日全天适应场地。
(三)各参赛队于2023年10月15日上午7:00前到达比赛场地检录处报到,报到后集中在起点检录处等候,检录后各参赛运动员不准擅自离开,一切服从指挥。
(四)各参赛队凭运动员证、工作证进入比赛场地。
(五)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培训和比赛。
(六)比赛龙舟、救生衣由大会提供。
(七)各参赛队出席开幕式的队旗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八)各参赛队比赛中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如有疑问可在仲裁处按照规定进行申诉。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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