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机关都有什么

2023-08-17 13:01:00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片)

一、

非诉行政执行机关都有什么

非诉的行政执行机关的范围一般包括: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一般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如何审查?

1.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只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申请执行人)是否是备处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职权或超越职权的现象。

2.严格审查证据材料的合法性。行政机关提供的询问笔录、陈述谈话笔录等,是否有行政执行人员,被询问人、谈话人的签名或盖章。对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审查其是否载明勘察时间、地点和事件经过,是否有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

3.严格审查适用法律规范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在适用法律法规上的错误表现为适用法律法规有遗漏,而遗漏的又恰恰是必须适用的法律规范;适用规章时疏于对规章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而适用了已经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规范;应适用特别法律规范,却适用一般法律规范等。对于法律适用不准确的,应当视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对所引用的法律条文正确,只是表述方式上存在瑕疵,建议行政机关自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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