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雄安新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行业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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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2023年1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文化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监管对象。
(二)抽查比例:抽查范围的5%。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C、D、E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实施主体
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宣传网信局
四、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
《雄安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所有文化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市场领域检查事项。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
1.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确定对象库。
2.按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
(二)抽取及检查方式
1.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企业名单。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从宣传网信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2.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对涉嫌严重违法的案件线索,由许可审批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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